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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新办法 全面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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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0:07

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全市范围内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与监督管理。

日前,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全市范围内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与监督管理。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是指在社区(小区)公共空间嵌入的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主要为居民提供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等多样化服务。这些设施布局在居民步行可达范围内,旨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升社区服务品质。具体包括为“一老一小”提供照护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捷餐饮服务,以及开展健康管理、文体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管理办法》是成都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重要举措,构建完整的政策框架和管理体系,推动惠民工程有序、高效、安全落地。

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合力

《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构建了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市住建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项目指导建设,市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培育多元主体参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强化用地要素保障,教育、民政、卫健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则完善各领域支持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管,各区(市)县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主体责任,清晰的权责划分确保了政策从规划到落地的全过程都能得到有效支撑。

强化规划用地保障,为设施建设提供核心支撑

在用地和规划方面,《管理办法》给出了强有力的支持政策,明确规定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嵌入式服务设施需求,并优先保障其建设用地,老旧小区补建服务设施可适当放宽规划条件。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政府建设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作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允许5年内不变更原有土地用途;对利用存量建筑改造建设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允许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此举将极大地降低建设管理成本,为盘活社区存量资源、加快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细化建设标准,强调“一老一小”优先与功能复合

对于设施如何建、建成什么样、功能如何配置等,《管理办法》提出了具体细致的标准。规定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并鼓励建设功能高度复合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其面积一般不小于600平方米,且应配置不少于3种服务功能。其中养老和托育服务被列为优先和鼓励配置的功能,特别要求婴幼儿托育必须设在三层及以下,充分体现了对婴幼儿照护的安全与便利关怀。

拓宽建设思路,分类施策破解空间难题

《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社区类型,创新提出了“新建配建、既有补建”的分类建设路径。对于新建居住区,明确规定须在土地出让时即提出配建要求,确保嵌入式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从源头上保障设施落地。对于既有社区,则鼓励通过“补、扩、改”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充分挖掘闲置、低效利用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部分服务功能进行调剂使用,也可利用商业楼宇、办公建筑、老旧厂房等存量非住宅空间进行改造,极大地提升了政策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为补齐服务短板开辟了新通道。

创新运营模式,确保服务可持续且优质普惠

为确保设施“建得好”更能“用得好”,《管理办法》鼓励多元化、市场化的运营模式。提出“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既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提供低成本场地、出台运营奖励补助办法等方式,鼓励运营主体提供价格普惠、质量有保障的服务,并探索专业化机构连锁化、托管式运营,构建“街道—社区—小区”服务体系,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避免设施建成后闲置或服务不达标的困境。

注:本文来源于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公众号。声明:本文观点不代表日新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如文章内容或图片涉及版权,敬请联系本站(微信:rixins888)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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