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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行动方案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中国建设报
2026-06-10 09:58

推动物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业主满意度大幅上升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6~2028年)》,旨在通过三年努力,推动物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业主满意度大幅上升。根据方案,到2028年年底,物业类投诉量较2025年下降30%,专业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信息公示实现全覆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方案围绕“健全准入、履约、退出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强化物业服务综合监管”“促进行业良性有序发展”“强化党建引领”五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任务。

在健全准入、履约、退出机制方面,方案聚焦“进得规范、履得到位、退得有序”,规范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依法公开招标;推行标准化合同,推广“菜单式”服务,加强履约监管;严格物业资金全流程监管;推动信息透明公开并分类明确退出程序,政府指导价小区不得擅自退出,普通住宅小区依规有序交接。

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方面,将促进服务精细化、品质化,健全服务标准,推广智慧物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托幼等多元服务;探索小区服务新模式,推广社区公益性物业等新模式;补齐配套设施短板,推进管线规整、停车位增加等,同时做好电梯、消防、电动车充电等安全管理。

在强化物业服务综合监管方面,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行物业监管信息化并推广“码上办”;推进执法进小区,建立“综合查一次”联动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依法分类处置房屋历史遗留问题。

在促进行业良性有序发展方面,方案聚焦业主自治、双向履约、队伍素质、行业自律四方面,引导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加大企业和业主“双履约”监管,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在强化党建引领方面,方案把党的领导贯穿物业治理全过程,压实层级责任、健全联建共治机制。各盟市、旗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组织居民群众有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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