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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企又被当“大爷”了!

物业大爆炸
2026-03-13 09:38

把《物业管理条例》改成《物业服务条例》。

每年两会,各行各业都会涌现不少提案。

有接地气的被争相点赞,也有不近人情的被各种吐槽。

小孩子只争对错,成年人则权衡利弊。按照这个逻辑,无论提案被点赞还是被吐槽皆可归咎于利益占位。

就拿本届两会有关物管行业提案来说,最吸睛、流量最高之一的是人大代表樊芸提的建议:

把《物业管理条例》改成《物业服务条例》。

而住建部火速采纳,堪称高效。评论区清一色:“早该改了!”

改名的理由是,不想花钱找一个大爷来管我,为什么业主开着车子进不了小区?物业要认清自己的定位,所以建议把“管理”改成“服务”。

樊芸称,如今业主普遍更加看重物业的服务体验,物业不再是“管小区”,更重要的是服务社区生活。

有媒体解读,“管理”意味着权力在上,业主是被管的;而“服务”意味着业主是甲方,物业是乙方,拿钱办事,天经地义。改名可以让物企回归服务本源。

在勿爷看来,把“管理”改成“服务”,初衷是好的,但代表建议和相关评论一定程度上抹杀了物企在服务端的贡献,貌似没改名前物企就是一个看门大爷。甚至看热闹不嫌事大者又喊着取消物业……

事实上,早在2007年,《物业管理条例》已将“物业管理企业”修订为“物业服务企业”,明确了服务属性。而2026年两会后住建部进一步推动行业名称规范,则是强调了服务是行业的核心导向。

而没“改名”前,众多物企早已从房企的后勤保障转向民生服务领域,如中海物业、保利物业、碧桂园服务、万物云等这些代表性物企,以自身实力与特点推出了众多出圈的物业服务,如弹性定价已成为物业行业“服务”的靓丽名片。

所以,并不是改名就能让物企回归服务本质,而是没改名前物企已践行多年。

站在一个物业人的角度,勿爷认为,管理和服务并不冲突。而物企也并不是只管理、不服务

山东省物业协会会长、诚信行集团董事长王宏杰就表示,物业管理的核心是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主动、有效、 智慧的管理,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公共区域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从而实现业主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对物是管理,对人是服务。二者很难切割。

那么问题来了,樊芸代表口中所说的“为什么要花钱找一个大爷来管我”,“为什么业主开着车子进不了小区”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媒体资料,樊芸代表去年在调研时遇到一个案例:

一名70多岁的市民,母亲独自住在一幢老旧小区里。平时他定期去看望母亲,带她外出吃饭,周末陪老人去超市买点生活用品。但每次开车送母亲回小区时,车子都会被物业拦在门口。物业的理由是小区车位紧张,这部车子没有登记缴费,不允许驶入。这位市民解释,他们是业主,他只是开进去把母亲放下就走,也未获允许。有几次,母亲只好拎着东西踉踉跄跄走回小区,让他非常气愤。尽管多次与物业沟通协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所以,樊芸代表认为业主开着车子进不了小区,反映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问题,如果改名是否能将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问题捋得更顺?

客观讲,如上例子中业主开车进不了小区,规则所限下物业的确有点不人性化。但问题的本质真的是“改名”就能解决的吗?

能不能解决问题勿爷不知道,但一句“花钱找一个大爷来管我”让不明真相者的吃瓜群众又把物企当作了出气筒,被妖魔化。

在勿爷看来,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大多集中在物业费和服务质量不匹配,即“质价不符”。有服务质量超物业费的,也有收了物业费提供不了对等服务的

在《被民情与舆论裹挟下的物企,不干了!》一文中就提到,如果真的服务很烂,又不下降物业费,换就换了。可如果服务尚可,成本权衡下,物业费有下降的空间且不影响服务品质,大可和物业公司唠唠。

但如果没有下降空间,还要强逼物企“低头”,可能就会逼迫物企主动撤场,且下一个未必称心

不过有目共睹的是,近年来,物管行业持续回归服务本质,无论疫情期间,还是常规时期提供的服务,都体现了一定的社会责任担当。大部分物企并不是“大爷”,反而是服务契约下,出现了很多欠物业费的“大爷”。

以前,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但现在未必。

所以,不仅是物业要认清自身定位,业主也一样要理性的厘清真假是非。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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