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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业主监督“最后一公里”——浙江宁波规范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管理

中国建设报
2026-03-27 09:10

进而提升物业服务透明度,全力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从源头化解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立下统一、标准的规范,进而提升物业服务透明度,全力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从源头化解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

通知直击物业服务与业主监督的核心痛点,明确要求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服务场景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服务信息公示牌,全面公开核心服务的内容、标准与执行频次,主动接受业主监督。

根据通知,业主高频关注的保洁、保序、保绿、保修四大类物业服务,必须实现定点、定标公示,且公示位置全部设置在“四保”服务所在区域,业主可对服务标准和服务情况一目了然。

据介绍,物业服务公示信息包括以下四类。

小区各出入口门岗亭外墙需设置“门岗值班服务信息公示牌”,公示门岗值班人员配置、值守时间段、每日巡逻时间和频次;还需设置“区域巡逻信息公示牌”,公示区域巡逻的人员配置、每日巡逻频次。

每栋楼的单元门厅内,必须设置“楼道保洁服务信息公示牌”,明确本单元公共区域保洁作业内容、时间与频次。
小区主要公共绿地或集中绿化区域,需设置“绿化养护服务信息公示牌”,公示小区的草坪、乔木、灌木等绿化养护的作业时间与频次。

电梯、消防设施等关乎业主安全的重要共用设施设备旁,需设“重要共用设施设备服务信息公示牌”,公示对应设备巡查、保养的时间及频次,确保公示信息与设备实际维保情况一一对应。

为确保新规快速落地,通知明确,3月31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需按照统一模板,结合项目实际完成全部公示牌的制作与设置,并同步建立信息更新维护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通知设置了刚性的监督问责机制。

通知明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将物业核心服务信息公示情况,纳入日常履约执法检查范围,市级相关部门也将同步开展随机抽查。对公示落实不到位、内容不规范、信息不准确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仅会督促限期整改,还将按规定予以信用扣分。

同时,公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一旦服务信息发生变化,需在7日内完成更新,公示牌核心内容不得缺失,仅可在符合清晰、耐用、美观的原则下,对样式做适当调整。

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物业服务“可视化”公示,是化解物业矛盾、提升行业形象、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举措。新规的落地,将把物业服务从“幕后”搬到“台前”,既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约、提质增效,也打通了业主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最终推动构建公开透明、互信和谐的物业服务环境,助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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