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费
日新网pro
2025-12-11 10:02
12月10日,沈阳发布经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的4项公积金缴存使用优化政策。
一是本月起,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按账户余额之和25倍计算,家庭余额不足3万元按3万元算,原标准为不足2万元按2万元算;二至四项2026年1月起执行,包括职工可与单位协商确定不低于单位比例的个人缴存比例、有自住住房且当年未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的可提公积金付物业费。
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年提取额不超2000元,90平方米以上不超3000元,以及2026年在沈阳贷款购房的,购房人父母、子女可提公积金付首付,办理时限截至2027年2月28日,也可提公积金还贷款,需在此前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按月提取至贷款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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