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费

日新网pro
2025-12-11 10:02

12月10日,沈阳发布经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的4项公积金缴存使用优化政策。

一是本月起,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按账户余额之和25倍计算,家庭余额不足3万元按3万元算,原标准为不足2万元按2万元算;二至四项2026年1月起执行,包括职工可与单位协商确定不低于单位比例的个人缴存比例、有自住住房且当年未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的可提公积金付物业费。

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年提取额不超2000元,90平方米以上不超3000元,以及2026年在沈阳贷款购房的,购房人父母、子女可提公积金付首付,办理时限截至2027年2月28日,也可提公积金还贷款,需在此前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按月提取至贷款结清。

注:声明:本文观点不代表日新网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如文章内容或图片涉及版权,敬请联系本站(微信:rixins888)进行删除。
日新网pro
0
0
0
参与评论
0/1000
评论区
目前还没有评论
日新网pro
日新网是专注社区创新服务研究的媒体平台,包括物业升级、智慧社区、社区生活服务、房产服务等。
发表文章 220 篇
阅读行家更多内容
文中提及相关企业
查看更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