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石家庄发布公积金可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日新网pro
2025-12-16 09:34

2025年12月15日起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不超过2000元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12月15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2025年12月15日起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不超过2000元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未提取额度可结转累计;2026年1月1日起,租房提取额度提高、取消“商转公”不动产权证年限限制,同时优化离婚一年内申请人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相关解读明确了提取办理方式、额度计算等细节。

注:本文来源于石家庄日报公众号。声明:本文观点不代表日新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如文章内容或图片涉及版权,敬请联系本站(微信:rixins888)进行删除。
日新网pro
0
0
0
参与评论
0/1000
评论区
目前还没有评论
日新网pro
日新网是专注社区创新服务研究的媒体平台,包括物业升级、智慧社区、社区生活服务、房产服务等。
发表文章 224 篇
阅读行家更多内容
文中提及相关企业
查看更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