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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建局:印发《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退出项目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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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09:45

西安住建局印发《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退出项目指导意见》

6月12日,西安住建局印发《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退出项目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市、区县住建负责政策监管,街道、社区统筹物业退出交接与纠纷协调,划分合同到期退场、中途解约、特殊情形退场三类退出场景列出物业履约差、侵吞维修资金与公共收益、业主满意度连续两次不足50%、入黑榜拒不整改等七类可督促清退情形。

文件区分物业主动撤场、业主主动解约、合同到期不续聘、到期悬延续服务等不同场景,明确物业提前撤场需提前90日公示告知、业主解约提前60日发通知,解约后业委会15日内完成新物业选聘签约,原物业须在合同终止15日内离场,不得以债务纠纷滞留不退。

新物业签约10日内组建交接专班、敲定交接方案,原物业完整移交竣工图纸、特种设备档案、业主资料、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全套财务资料等档案,电梯消防等特种设备需第三方检测,交接材料公示5天,新物业交接完成30天内到街道完成备案归档。

物业撤场空档期由街道48小时内启动临时托管保障基础物业服务,交接纠纷由街道牵头联席会调解,物业拒不退场、拒交资料将被行政处罚、记入信用黑名单并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移交公安,业委会违规选聘解聘物业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交接出现治安乱象将多部门应急处置,非住宅物业退场可参照此文执行,文件印发即生效,同步配套物业交接指引及流程图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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