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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允许物业服务按照“质价相符”原则,优化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支持优质优价

日新网pro
2025-11-26 10:01

明确支持“好物业”服务“好房子”。允许物业服务按照“质价相符”原则,优化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支持优质优价。

11月19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12条举措以适应市场供求新变化、巩固市场稳定态势、加快“好房子”建设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

措施涵盖土地、开发、物业、金融、购房便利等多领域,核心包括:加大存量土地“收调供”力度,严控新增商服用地供应与商住配比;优化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时限及违约金核算标准,推行分期规划核实验收与分栋首次登记;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如保障房贷款首付不低于15%、异地缴存可“商转公”),便利境外个人购房,同时优化契税套数认定标准、加强金融机构政银合作等。

其中明确支持“好物业”服务“好房子”。允许物业服务按照“质价相符”原则,优化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支持优质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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