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地产控股关于鑫苑服务董事会非法改组的严正声明
鑫苑服务董事会非法改组及由此引发的系列问题,郑重声明
本公司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系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895,下称“鑫苑服务”)的控股股东,持有其41.56%股权。现就鑫苑服务董事会非法改组及由此引发的系列问题,郑重声明如下:
一、关于鑫苑服务董事会非法改组及相关违法违规问题
近期,鑫苑服务董事会主席申元庆先生在未与本公司进行任何沟通、亦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操控董事会强行通过所谓的“决议”,声称任命五名新“董事”,且无正当理由罢免了冯波先生、田文智先生、赵霞女士三位董事职务。与此同时,鑫苑服务多名核心高级管理人员被无端解聘,严重冲击鑫苑服务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上述行为均属违法且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本公司认为上述行为已涉嫌严重违反香港《公司条例》、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鑫苑服务公司章程,致使鑫苑服务法人治理陷入严重混乱,公司经营安全面临重大危机。本公司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深切担忧。
同时,本公司亦收到关于申元庆先生薪酬披露存在重大不实的举报。
针对上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本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以依法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本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安排
鉴于以上紧急情况,本公司在已采取的各项法律行动之外,另行严格依照香港法律及鑫苑服务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特别股东大会召集程序,拟提请股东大会罢免申元庆先生的董事及董事会主席职务,以及相关被违规任命“董事”的职务。
三、关于本公司独立性及股东权利的澄清
为免存疑,本公司特此声明:本公司就改进和优化鑫苑服务法人治理所作出的所有决议,均基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严格依照本公司内部治理程序独立、透明地审议通过。鉴于张勇先生、杨玉岩女士曾于2022年8月4日以个人名义向香港联交所及鑫苑服务作出相关承诺,二人已就本公司有关行使鑫苑服务股东权利事宜的所有决策全程主动回避,从未参与。
四、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公司已正式聘请国际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协助本公司依法处理上述事宜。对于鑫苑服务“董事会”及相关人员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给本公司(作为股东)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的全部权利;同时,本公司亦保留依法通过股东派生诉讼或其他合法途径,追究相关责任人对鑫苑服务造成的损失,以期维护鑫苑服务的合法权益及其七千名员工和二十余万户业主的福祉。
特此声明!
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