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物业被罚了,原因太奇葩!
地方政府要尽早放开限价,把定价权交还给业主,实现质价相符。
国庆前夕,在佛山调研的人大代表樊芸又提了一个建议:
地方政府要尽早放开限价,把定价权交还给业主,实现质价相符。
要知道,最近几年,不少地方都出台了物业费限价政策,目的是倒逼物企回归服务本质,最终实现质价相符。
但樊芸代表却建议放开限价,目的也是要实现质价相符。
一个向南,一个向北,都说能到目的地,谁对谁错?
在分析谁对谁错之前,我们先看一宗中海物业被罚的例子。
9月26日,中海物业因在服务中海观园小区期间,不执行物业费政府指导价,被广州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个达不溜。
乍一看,该事件很简单没什么可挖的。但据公众号《业主代言人》报道,中海物业比窦娥还冤。
理由一,违法所得无法认定,却在没有违法所得一档中建议罚款20万元;
理由二,服务超预期,质高于价。处罚认定书中,明确提到“该公司确实提供了超出标准的服务(五个方面均超一级标准)。”
理由三,至少超标收费17年,但中海物业之前收取的每平方米3.9元物业费要比6月份广州市发改委核定最高限价4.82元/平方米·月低不少。
显而易见,中海物业被罚并不是服务不达标,而是没有执行政府指导价。
这就有意思了,没执行政府指导价却提供着“质高于价”的服务,但“不听话”成了被罚的理由。
事实上,中海物业并不是第一次因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罚或者投诉。
如1月,汕头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处罚款9万元;4月,有业主投诉中海麓山境物业按政府指导价上限(2.7元/㎡)收费但服务质价不符;2020年有业主投诉中海物业收取高于政府最高限价的物业费,并捆绑收费。
说实话,中海物业服务口碑并不高,但也不能否定个别项目有“质高于价”的服务。从不执行指导价可以看出,中海物业对其服务多少有点“谜之自信”。
在勿爷看来,政府指导价或许真的限制了部分物业提供好服务,而行政处罚更是打击一些物业继续提供超额服务。
从中海物业被罚的例子看,樊芸代表关于放开限价的建议值得肯定。
勿爷觉得,物业费放开限价对物业、对行业是大大的利好。
此前,在政府指导价下,物业相当于被带上了紧箍咒,再怎么服务都有天花板。有些地方没倒逼出好服务,反而滋生了降价潮,缩编和退场潮。
业主、业委会拿着指导价的尚方宝剑,直接和物业谈降价,不管你服务好不好,先砍一刀再说。
本来收缴率就年年走低,再加上降价,物业要么委曲求全,要么果断离场,行业卷的一批。
所以业内人士就表示,政府指导价看着护业主,实际护的是烂服务。
去年4月观点物业大会上,物业大佬李长江就曾表示,不能以低价取悦业主,坚持质价相符,“1块钱就是1块钱,而不是说收了1块钱,却提供2块、3块的服务,这是把物业企业往邪路上带。”
在勿爷看来,对于服务不达标、质低于价的物业,政府指导价的确有用。
但对一直提供好服务、质价相符甚至质高于价的物业而言无疑是枷锁。毕竟成本摆在那里,降价就等于降低服务质量。
若放开限价,价格活了,服务也活了。
既然樊芸代表提出的“放开限价”值得肯定,那么“政府指导价”就错了呢?并不是。
如前所述,政府指导价目的是倒逼物业回归服务本质,对服务不达标、质低于价的物业还是有用的。而放开限价则是鼓励物企提供更好的服务,二者都是为了“质价相符”。
值得一提的是,放开限价并不是放任物业费飞涨,而是把定价权交给市场,交给业主,且市场已有先例。
早在2015年,上海就取消了物业费指导价,即对各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目前,上海物业费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由业主和物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调价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履行第三方评估、审计、公示等流程。
在勿爷看来,上海能率先取消政府指导价并能长期实施,主要原因是上海业委会组建率超过90%,有些区域甚至逼近100%,全国领先。
所以“放开限价”建议若被采纳,最终考验的是城市配套机制,业主认知和业委会组建率和议价能力。
不过,2025年,全国业委会平均组建率仅有34.6%。也就是说,当下阶段而言,放开限价并不具备普适性。
这将注定,虽然对整个行业而言,“放开限价”将是行业打破“内卷”、注入活力的大招,即便被采纳推广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